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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5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G/TBT/N/EU/436通报,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研究发现新铃兰醛(HICC)、苔黑醛(atranol)和氯化苔黑醛(chloroatranol)这3种芳香物质在化妆品使用是不安全的,因此禁止以上物质用于化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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