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乌:与化妆品生产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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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义乌市局与辖区12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签订了《安全责任书》,对其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。
按照《安全责任书》要求,每个化妆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、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(2007年版)》等要求生产化妆品;要建立健全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;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和经卫生许可,不得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;要严格按批准的产品标准、产品配方、工艺规程生产,做到“管理有标准,操作有程序,过程有记录,质量可溯源”;并注重安全生产管理,主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,确保本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、火灾和其它重特大事故。
义乌市局将依据《安全责任书》要求抓好落实考核,对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,严格奖惩,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意识,提升风险管控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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